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50万元

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50万元

5月16日,金华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因“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被金华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1月,2019年12月,该行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至8000万元,绍兴银行为该行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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