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借呗、微粒贷等。
2.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如企业经营、批发经营等。
3.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不得用于名称包含“置业”、“房地产”、“房产”、“地产”等房地产类商户交易。
4.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不得用于名称包含“证券”、“基金”、“理财”等投资理财类商户交易。
5.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彩票或赌博等。
6. 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其它禁止性领域。
7. 针对境内物业管理类商户、烟草零售类商户、保险类商户交易实施消费限额管理,设置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交易金额限制,在满足日常消费基础上进一步防范资金流入违规领域。
8. 持卡人须规范用卡,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套现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