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卡人使用广州银行信用卡在超市、百货商店等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等各类手续费和各类利息;
(2)信用卡取现及溢缴款领回、存(还)款、转账、账单分期、预授权、预借现金等;
(3)电话费、保险费、水电费等各类公共事业费缴费及代扣代缴业务;
(4)网上消费、公共事业、医院、政府、慈善、学校、居民等特殊消费;
(5)房地产类、批发类、家电类、汽车销售维修类、加油(气)类、博彩类消费;
(6)三农商户、县乡优惠商户等商户;
(7)广州银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