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子”父亲与“失足”行长:骗贷3.5亿“铺路”女儿学业

“护子”父亲与“失足”行长:骗贷3.5亿“铺路”女儿学业

老话常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不过,父母在尽自己最大努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环境的同时,也应当“取之有道”。

这几天,一则话题在新浪微博热搜榜单上高居不下——银行行长为女儿学业被骗3.5亿,在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愉见财经”查阅了解了一下事件经过,发现这笔巨额资金背后竟是该行长利用职务便利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

2020年7月19日,山东省滨州市某银行行长李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

那么,这就成为了一个行业问题,下文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报,针对这一事件经过进行梳理。



  被骗3.5亿的背后:



  一个并不高明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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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父是高校副校长,并且和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路子广得很,可以安排孩子上个好大学……”正心忧女儿学业的某银行行长李某,在听到赵某河这句话时,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2014年底,李某的女儿距离参加高考艺术类考试仅剩小半年,但成绩不够理想,在听到赵某河说有“路子”可以安排时,便询问了详细情况。

“这事不难办。”赵某河表示自己的姨父霍某担任内蒙古某高校副校长,并且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可以帮着问问,让孩子上个好大学。

因为赵某河家庭背景较好,李某对赵某河虚构的教育部“郭部长”、北京某学院“曹院长”和北京某大学“顾校长”等一连串身份深信不疑,更对其大包大揽的入学操作满怀期盼。

2015年3月10日,赵某河开始了“安排”。“上大学首先需要选号,这是必须的上学流程!”赵某河声称,已经委托自己的姨父霍某帮忙牵线搭桥,但必须要先付一笔活动经费。对此,李某不加怀疑,先后向赵某河转账100余万元。

这100多万,正是“无底洞”的开始。

两个月后,赵某河再次找到李某,谎称需要办理北京某学院的艺考合格证,并安排李某之女进入该学校就读,但活动经费明显不够。对此,牵挂爱女学业的李某毫不犹豫,又迅速向赵某河追加活动经费,前后将近300万元。

2015年6月下旬,赵某河通过电话再次联系李某,虚构了教育部内部局域网上有一个可以在后台查看大学录取情况并能修改高考分数的“小数据库”,随后又以开启“小数据库”需要缴纳保证金及提档需要担保金为由,向李某索要665万元。

至此,一番价值1065万元的天价运作下来,李某满以为女儿上学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但他还不知道,前方才是更大的“噩梦”。

然而,这还远远没到骗局终结的时候。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赵某河又先后编织了“购买教育基金”“向学校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开启数据库费用”“二次购买教育基金”等多个借口,先后8次骗取李某1.5亿余元。

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这段时间内,赵某河前后共向李某实施诈骗9次,多次冒充反贪局长,以教育基金被冻结、需要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应付检查等借口,先后向李某索要钱财共2亿余元,用于个人投资酒店、网吧、购房以及购买豪车、奢侈品等。



  “失足”的行长:



  “活动经费”竟是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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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李某明知自己上当受骗,却碍于公职人员身份,担心自己用公款为爱女上学“铺路”的事暴露后会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始终未曾报案,只能自己暗暗吞下这枚苦果。

考虑到赵某河有实际投资,李某又想出了“以资抵债”化解金融债务的招数,想要瞒天过海。

超过亿元的活动经费,对一般家庭而言可谓天文数字。李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这笔巨额经费从何而来?办案人员经过查证,发现李某利用担任银行行长的职务之便,借助贷款投放和信贷管理等经营职责,一次次将手伸向银行贷款。



  部分银行流水

为侵吞银行贷款,李某伙同小舅子孙某某、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某某、张某制作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虚假贷款资料,然后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形成了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资金转移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等三人又想出了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他人名义等多种贷款花样,导致银行贷款屡屡流失而不被察觉。

自2013年6月至2018年2月,李某伙同孙某某、张某先后伪造26家公司的生产经营流水、资金证明、贷款资料,并5次冒用他人名义进行“顶名贷款”,骗取银行贷款3.5亿元。所有不法所得,除用于李某等人的个人挥霍外,均被赵某河诈骗得手。截至案发仍有近3.2亿元贷款未能追回,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

2021 年11月3日,滨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河无期徒刑。赵某河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11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赵某河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29日,经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以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监管漏洞及时补



  行业警钟需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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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亿,是多少普通家庭所仰望不到的天文数字。作为银行行长的李某,为了女儿的大学学业,在长达数年时间内,不惜利用职务便利违法犯罪去投入数目如此巨大的教育“铺路费”。

在此期间,他是否有对赵某河产生怀疑过,我们不得而知。又或许他是碍于公职人员身份,担心自己用公款为爱女上学“铺路”的事暴露后会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所以始终未曾报案。

其实李某的骗贷方式并不新奇,但是“愉见财经”想问以下几个问题,银行行长为什么可以挪用高达3.5亿元的银行贷款?监管的漏洞在哪里?今后如何避免类似中饱私囊的事情发生?李某的这一行为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量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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