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昌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那么,南昌市生育保险缴费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南昌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该市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

据了解,南昌市符合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条件,经报南昌市政府,南昌市财政局、人社局决定结合南昌实际情况,将生育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起。

南昌市要求加强对生育保险政策的监测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的,要制定预警方案。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要通过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2016南昌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返回顶部

显示

忘记密码?

显示

显示

获取验证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