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

平安信用卡单笔消费分期付款简称消费分期,主卡持卡人可在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2、登陆平安一账通网站点选“信用卡”频道、平安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或回复消费分期邀请短信,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的业务。

申请时间

消费当天至本期账单日当天(含)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假设您的账单日是每月25日,您的消费日为6月10日,则申请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

分期示例:

假设您在6月10日消费了3,000元,申请单笔消费分期,具体每期的手续费率(示例中的每期手续费率为参考费率,实际费率因持卡人实际用卡情况略有差异)和每期偿还金额如下表:

分期总金额 分期期数 每期手续费率 每期应还本金 每期应还手续费 每期应还金额
3000元 3期 0.85% 1000.00 25.50 1025.50
6期 0.80% 500.00 24.00 524.00
12期 0.75% 250.00 22.50 272.50
18期 0.75% 166.67 22.50 189.17
24期 0.72% 125.00 21.60 146.60

每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分期期数(余数记入第一期应还金额)+分期总金额×每期手续费率

 电话申请流程:

(1)拨打95511按2按9转人工服务

(2)申请消费分期

(3)客服核对客户身份,宣告业务约定

(4)客户告知申请分期金额与期数

(5)及时发送短信告知系统自主审核结果

 网银申请流程:

(1)登录平安信用卡网上银行

(2)点击“分期理财”

(3)选择“单笔消费分期”

(4)选择需要分期的交易并选择期数

(6)及时发送短信告知系统自主审核结果

 短信申请流程:

(1)收到消费分期邀请短信

(2)确认分期金额及分期期数

(3)根据短信内容,回复分期申请指令

(4)及时发送短信告知系统自主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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